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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荐“教师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7    [浏览次数]:

根据量教务〔2006〕33号《关于开展“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中心研究决定,拟开展“教师教学优秀奖”自我推荐,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一线教师从校园内网下载填写《中国计量学院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表》,于12月12日之前交至中心办公室。最终报送学校人选将由中心办公会议讨论,参加学校教师教学优秀奖的统一评选。

工程训练中心200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