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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1-12-27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中心实践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心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了自立开放实验项目。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以及验收的流程和要求,现将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申报

(一)类别和申报周期

开放实验项目类别为实物制作类,每年10月份开始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每年立项数量不超过20项。

(二)选题要求

项目选题应符合社会发展或者能应用于中心实践教学需要,对社会已有产品进行项目设计制作须有创新的环节和内容,同时项目必须完成实物制作。

(三)申报流程

申请者需提交《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在项目申请时须以本校学生为第一申请人,组成人员也必须为本校学生,成员一般为3~6人(其中一、二年级学生须至少1名以上)

申报项目通过中心初选后参加开题答辩环节,在答辩时应阐明该项目申报的意义、实施方案、预期成果或结果、人员分工及项目进度、经费使用与材料选择等内容,同时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通过答辩后两周内递交《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开题报告》。

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要求

验收分为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中期检查一般为每年的5月份,主要检查前期工作开展进度,为项目下阶段顺利实施打下基础。终期检查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对照项目申报要求检查完成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成果(部分成果如论文、比赛获奖、专利等可按要求在时间上可给予延迟,但不超过一年)和实物演示。

(二)验收流程

中期检查流程:4月底前中心下发中期检查通知;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申报的进度进行前期材料准备(需有部分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实验过程的影像资料等);中心组织督导组成员进行检查。

终期验收流程:开学第二周中心下发终期验收通知;项目组成员对照项目结题要求进行下述材料准备:《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能实现预定功能的实物、开放实验室登记记录、完整实验影像(10分钟左右)和成果的准备(至少有1项):学生论文、比赛获奖证书、申请专利证书、项目用于中心实践教学。

项目组成员在通过项目验收后,须提交一份《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开放实验项目简表》。

三、经费拨付

中心将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一般为1000元/项),对指导项目完成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业绩点奖励(优秀奖励0.2个业绩点,合格奖励0.15个业绩点),经费使用须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用于项目开支。对完成情况良好的项目在推荐校级及以上开放实验项目时优先考虑,但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项目执行,并收回剩余项目经费。

学生论文版面费(可按照学校或中心规定报销,但在作者中须有指导教师姓名);参加比赛和学生专利(可按学校或中心规定予以经费支持)。

四、规定实施

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程训练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附件2: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开题报告

附件3: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自立开放实验项目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