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升教学质量,预防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中心将加强教学督导检查和质量反馈工作,将于教学周第12周开展教学督导检查周活动。
一、 督导检查时间
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7日
二、 督导检查范围
中心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训课、选修课等)的教学规范,教学工作秩序,以及设备维保和合规使用情况。
三、 督导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由中心党政领导及教学督导组通过每日的现场巡查、不定时抽查、听取汇报、查阅教学归档材料以及查看监控录像、教师相互监督等方式进行。
每日通报检查情况。
四、 督导检查内容
1、出勤情况:中心所有实验室岗位教师(含企编)和行政人员遵守学校上下班考勤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办理手续,并按照学校规定上报人事处考勤情况)。
2、教学纪律: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情况、教学安全情况、代课情况及执行教学安排情况等。
3、教学过程:根据中心听课评价表进行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规范、教学素质、教学效果、成绩登记、对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等方面。
4、教学管理:安全点检制度执行、教学环境等情况。
5、其他事宜(如教师反映需要加强督导的事宜)。
五、质量反馈与检查结果汇总及处理
教学督导组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填写《工程训练中心教学督导检查表》(附件1)并归档。
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并督促其整改。
对于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按照学校教学事故相关文件(附件2)进行处理。
对于不听劝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做出处分,并上报学校进一步处理。
请各部门本周五下班前将教师工作安排表上报中心办公室。
希望中心全体教职员工正确理解教学督导和质量反馈是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必要环节,自我约束,为中心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
工程训练中心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