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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关于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6    [浏览次数]:

中心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浙教安[2013]7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事故桌面演练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安全意识及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实践教学安全、有序地开展,工程训练中心拟将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本中心从事教学和技术服务教职工。

二、竞赛时间:6月11日下午1:30——3:00。

三、竞赛地点:工训303教室。

四、奖励办法: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鼓励奖若干名。

五、注意事项:

1、教职工不得无故缺赛,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报中心办公室。

2、为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竞赛时不得相互抄袭。若发现抄袭现象,一律作弃赛处理。

3、要求教职工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力争取得好成绩。

工程训练中心

2014年6月6日